发布时间:2023-04-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2〕23号)工作要求,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我局梳理出《2023年度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4月14日—4月27日。
联系人:张惠。联系电话:051885521378。
附件:连云港市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公示版)(1)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