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二批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名单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二批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名单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苏工信数据〔2022〕664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提高企业数据战略意识,建立一支核心数字化高级人才队伍,推动企业构建数据驱动的管理体系和决策模式,进一步激发数据要素潜力,我厅从9月份开始,在全省开展了第二批首席数据官(以下简称“CDO”)制度试点企业遴选及优秀案例征集工作。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遴选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5家CDO制度试点企业、徐州徐工挖掘机械有限公司的CDO制度助力徐工挖机数字化转型等6个CDO制度优秀案例,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第二批CDO制度试点期限为一年,自即日起至2023年11月底。请各地工信局(大数据产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推广CDO制度建设的成功做法,认真指导试点企业进一步完善本单位CDO制度建设方案,跟踪建设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各试点企业要按照方案稳步推进,积极选派CDO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半年报送一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5月底、11月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成功案例,为更多企业开展CDO制度建设提供示范。

 

附件:

1、江苏省第二批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企业名单

2、企业首席数据官制度优秀案例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