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水利厅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江苏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苏水规〔2020〕7号),经省水利厅审定,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等12家符合江苏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证书延期换证条件(详见附件),延期有效期为3年。现予以公告。
附件
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6个)
1. 江苏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苏水安标32000032008)
2.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苏水安标32000032009)
3. 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苏水安标32040032001)
4. 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狮树套闸管理所(苏水安标32070032002)
5. 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大村水库管理所(苏水安标32070032003)
6. 连云港市市区水工程管理处烧香河北闸管理所(苏水安标32070032004)
二、水利水电施工企业(5个)
1. 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建筑工程公司(苏水安标32080022004)
2. 江苏天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淮安市河海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苏水安标32080022005)
3. 江苏江淮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原:宿迁江淮水利集团公司)(苏水安标32130022003)
4. 南京市第二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南京市第二基础工程公司,苏水安标32010022001)
5. 江苏国润水利建设有限公司(苏水安标32120022003)
三、水电站企事业单位(1个)
1. 淮安市高良涧水利工程管理站(原:淮安市高良涧水利工程管理处)(苏水安标32080042002)
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