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宿政发〔2022〕69号)文件精神,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对市区财政投入建设的5家产业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组:0527-84330568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与成果转化处(平台机构处):0527-84358577
附件: 市区产业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9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2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