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司法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8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真:0523-86197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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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
泰州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进一步加强泰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