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常州市丨《市工信局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四批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3-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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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对象

在常州市注册成立,正常运行三年以上(含),未获得过国家或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符合绿色工厂基本条件和相关评价要求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规模,在行业中基础好,代表性强;

2.企业有健全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节能管理水平,并且相应的体系符合有关要求;

3.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求

1.在国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2.从事绿色评价的能源、环境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评价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3.近三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及节能评估等相关工作,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

四、材料报送

1.第三方评价机构填报相关材料,并于3月31日前向市工信局报备。

2.申报企业于5月31日前完成自评价及第三方评价,经第三方评价合格后的企业,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区工信部门审核后,于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送695422967@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应红,刘芳敏

电话:0519-85681223/85681224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