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科通〔2024〕59号
各开发园区,有关单位:
根据《南京市构建贯通式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24〕1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南京市中试平台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南京市各开发园区管委会或委托的相关机构围绕园区主导产业牵头组织建设;高校院所结合概念验证中心牵头组织建设;龙头企业围绕行业和市场需要牵头组织建设,鼓励其他中试机构、中试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学会)联合参与建设。鼓励各开发园区整合现有具有中试服务能力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共性技术平台等建设中试平台。
二、功能定位和建设原则
南京市中试平台是指成果转化过程中以概念验证、实验室试验等为基础,对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为正式投产提供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试生产等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的开放共享平台。中试平台定位于打通成果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致力于推动从研发到产业化的无缝衔接。
南京市中试平台建设需坚持产业化需求,面向园区主导产业方向,聚焦产业科技前沿成果转化需求,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坚持开放合作共享,突出公共服务性质和功能,推动装备、设施、人才、技术服务等创新资源协同开放共享;坚持市场化运营,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收益分配制度,不断完善服务程序和提升服务质量,形成市场化的良性发展模式。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符合我市“4266”产业体系,具备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型式检验等必需的独立场地,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用于中试服务的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400万元。
(二)人才队伍。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运营团队,从事中试服务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人员结构合理,能够完成中试试验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和中试熟化等工作。
(三)服务能力。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和中试服务清单,有完善的技术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激励机制,制定保护客户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相关措施及制度。
(四)其他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环保和生产准入等方面的政策相关要求;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软硬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一年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环境违法行为、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等。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在“宁企通”网站(http://nqt.nanjing.gov.cn/)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激活,获取单位申报账号(已有账号的单位不需重新注册)并对申报人进行授权。申报人登录“宁企通”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南京市中试平台备案申报书》模板(附件1)逐项填写,完成后在系统中上传申报书(DOCX格式),佐证材料作为附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五、有关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具体提出建设目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保障资源条件,引进培养中试人才,提升技术服务能力;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检查评估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平台运行过程中重大事项变更等重要信息;承担安全生产、环保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责任。
(二)各开发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根据产业定位统筹布局中试平台的建设,精心组织企业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汇总并出具推荐意见(附件2),定期跟踪建设进展,做好定向服务和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并报告重大事项。
(三)网络申报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21日17:00,开发园区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7: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17:00。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佐证材料按照顺序编写目录,统一编制页码,依次装订,并按要求签章备齐,一式三份,统一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1. 申报咨询:市科技局高新区管理处张建厂 025-68786265,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曾仁辉 025-58571305。
2. 申报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朱鹏晖 025-68505237,申辰025-68505233。
3.“宁企通”平台咨询电话:025-68505888。
4. 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咨询:025-84810000转8839。
附件:
1.南京市中试平台备案申报书
2.中试平台备案申报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