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区科技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根据《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21〕6号)、《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通科发〔2022〕40号)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南通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围绕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海工船舶、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纺织、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和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南通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建有市级以上(含市级)研发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较为稳定的研发投入。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申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建有研发准备金制度,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技术成熟度高,有明确的研发任务和创新目标。
2.项目须具有与其核心技术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等形式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3. 项目总投入2500万元(含)以上,实施期内研究开发经费投入1500万元(含)以上。
4.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计划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或属于量产能力放大及技术改造的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
2. 项目负责人应无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中心和新型冠状病毒科研攻关专项除外),且未申报2022年度市级基础科学研究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
三、组织方式及要求
本计划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项目研究开发经费20%,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区企业承担的项目,由南通市级财政资助;县(市)企业承担的项目,由县(市)财政资助。项目采用无偿拨款、贷款贴息两种方式支持。由企业根据资金需求,自主选择无偿拨款和贷款贴息的比例。无偿拨款主要用于项目中试或产业化过程中研发投入的补助;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向银行借贷所发生的利息的补助。
(一)组织方式及推荐要求
1.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本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高新区)项目的组织、企业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县(市)推荐的项目还须所在地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同意推荐并盖章。
2. 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由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指南》,组织本地项目初评遴选和推荐申报。
3. 优先支持已验收结题的国家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成果;优先支持获国家、省、市人才计划资助的创新创业人才牵头或参与本计划项目。
(二)企业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法人负责制,企业法人代表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的主体责任。申报材料中须附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主体责任,项目申报书经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同时企业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禁止企业以其他政府财政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2.一个企业本年度限报一个本计划项目。累计已承担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超过3项的企业不得申报。有在研省、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市“揭榜挂帅”项目的不得申报。同一企业本年度已将相同研究内容或相近课题申报市级其他类型科技计划的,或者以前年度已获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不得申报。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
3.项目申报重点突出创新性,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年。
(三)诚信承诺及廉政要求
1. 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2. 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南通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
3. 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项目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信息表、申报书和附件。附件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两个年度(2020、2021年)会计报表、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能反映创新水平的佐证材料,能反映知识产权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2.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其中应包含技术创新的核心点和目标产品,用“XXX研发及产业化”作为后缀,字数不宜过长或过短,一般控制在15-25个字。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版面打印,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4.项目信息表和申报书须同时在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info.net.cn/)进行网上报送,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四、其他事项
1.各项目主管部门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项目服务部,地址: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
2.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及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17:3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部)。
联系人:市科技局成果处 胡冬
综合业务咨询:科技成果处 0513-55018885;
项目服务部 0513-55018841;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0513-55018918,0513-55018909。
附件:
1. 2022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指南
2.2022年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择优推荐名额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C 101 集成电路:面向工业控制、汽车电子、通信、显示、智能电网等典型应用的自主可控高端集成电路与器件,集成电路设计EDA软件,特色制造工艺及先进封测技术,芯片制造、封测等关键环节高端专用装备。
C 102 通信技术:5G 及 B5G 无线移动通信、光(激光)通信、超材料微波通信关键技术与核心设备,可编程定制的智能超表面传输技术、超低功耗广域无线接入技术与核心装备,高频覆铜板材料及PCB方向,通感算一体化通信系统,按需重构的智能协同新型网络架构,空天地一体化网络技术,边缘智能多模网关等。
C 103人工智能:基于人工智能的新型轨道交通系统、车载高阶自动驾驶系统、车路协同边缘计算系统,遥感大数据人机协同智能计算系统,智能驾驶车用MCU,车载雷达等智能传感器及核心器件,计算机与机器视觉系统,智能增强现实可穿戴设备。
二、生物医药
C 201 新药创制:新药创制: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疫苗,高发重大疾病创新抗体药,重组蛋白等创新生物技术药,国产化高端细胞培养基、关键核心酶制剂、工程细胞株等。针对耐药性病原菌感染、肿瘤等重大疾病的化学新药及辅助试剂,中药创新药及品质控制技术装备,新药筛选及评价新技术、新方法等。
C 202 高端医疗器械:肿瘤等重大疾病诊疗器械整机设备及关键核心部件,精准智能手术系统及辅助机器人,数字诊疗装备、体外诊断设备及诊断试剂,高准确性新冠病毒等检测试剂及试剂盒,医用生物材料及植(介)入产品等。
三、新材料和高端纺织
C 301 第三代半导体:高品质原料硅,高质量衬底,大尺寸衬底及外延材料,第三代半导体光电子、功率电子、红外探测等电子器件,微电子高端化学品,单晶硅生产炉等核心设备。
C 302 特钢材料:高端轴承钢、轨道交通用钢、先进工模具钢、高强度海洋工程用钢、高强韧合金结构钢、特种耐磨钢等关键基础特殊钢、精密刀具、高温合金叶片等关键部件,航空航天关键部件材料,高效连铸机、高速精轧机等装备。
C 303先进功能材料:高强韧轻质合金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纯度石英等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特种有机高分子材料,高端电子元件材料,高性能光学材料,动力电池、新型发光与显示、新型生物、高效催化、高性能储能、分离膜等关键材料。
C 304 高端纺织:功能性及差别化纺织新材料、纺织机械设计制造集成化、模块化、自动化、信息化关键技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纺织关键装备。
四、装备制造和海工船舶
C 401智能制造:先进工业机器人及特种环境机器人,高性能无人机及关键部件,驱控一体控制系统,超大扭矩重载减速器,高性能高功率伺服系统,智能传感器,超高速多轴钻攻中心、大型/重型/特种数控机床等高端数控机床及关键零部件,高效激光加工、高功率光纤、阵列式高精度喷嘴(头)等关键设备,增材制造装备及核心零部件。
C 402 高端装备及精密仪器:高性能液压元件及装置,精密智能组芯铸件、齿轮及传动装置,精密重载轴承、智能化减振构件、丝杠等关键功能部件,高压力精密成型装备,航空动力系统、机载成套设备及核心部件,新型能源关键装备、高效动力和燃料电池、特高压输变电成套装备,高端光学系统及核心部件,高端民用射线成套装备,光谱成像等高性能科学仪器,高速精密检测系统及成套设备,高效人机协同作业机械,先进冷链加储物流装备,危化品智能安全物流装备。
C403高技术船舶及海工装备:深远海锚泊及动力定位控制系统、深海油气钻井系统及设备、超大型海工配套关键装备智能化起重及工程机械等;高端船用大功率低/中速环保发动机、清洁能源船舶技术、大型液化石油气/天然气船及推进系统、智能船舶信息系统技术和关键装备、船载海洋环境调查和观测关键设备及系统。
五、新能源及节能环保
C 501 智能电网:新一代高效光伏电池、新型风电机组、下一代核电等新型能源关键装备,高效能量转换的大容量储能系统及大电网柔性互联等核心设备,特高压、超高压交直流变压器等关键设备。
C 502 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部件装备: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整车轻量化设计及制造技术、基于新材料和新器件的电驱动系统技术、高性能轮毂电机及总成技术等、全固态金属锂电池、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等高功率密度动力电池、高性能充电系统等关键技术及部件。
C503 新型环保:高质量微滤膜等水处理、城市污水及高浓度工业污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长江生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业气体净化设备及资源化利用的关键装备,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垃圾无害化处理关键装备,工业生物技术及产品。LNG冷能发电等高效节能装备、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关键技术及部件/氢燃料电池压缩机。
附件2:
各地推荐名额根据市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入库情况再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