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6-1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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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政策

1.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优先支持申报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开展省级观摩,优先支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各类评奖评优。

2.鼓励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将投标单位参建项目入选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情况作为招标择优因素。支持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智能建造应用要求,鼓励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中设立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相关奖励条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

1.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为我省辖区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房建项目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万平方米,市政项目合同金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

2.技术要求。依据《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价指标(试行)》,申报项目应在建筑产业互联网、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建造装备、智能施工管理等方面有两项及以上突出应用,且取得成效,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申报单位

申报主体为项目总承包单位独立申报,也可与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技术服务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方式

试点项目申报企业通过“江苏智建平台”(网址:http://36.156.46.180:10031/#/login/enterprise)按要求在线填报,提交至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申报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30日。

四、联系方式

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25-51868828;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451139227。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