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泰州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加强单用途预付卡管理,解决当前我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存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江苏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我局草拟了《泰州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细则(草案)》,现按照《2023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的相关程序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示方式和时间
自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6日,在泰州市商务局网站公示,为期31日。
二、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件:ltc@163.com(ltc为流通处首字母拼音)
2.邮寄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泰州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邮编225300
(邮件标题或信件封面请注明“泰州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细则(草案)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1:《泰州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细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泰州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