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政策主题:融资促进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创新环境经济政策,近2个月来,江苏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江苏省“环保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资环〔2022〕20号)、《关于开展“环保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环便函〔2022〕896号)。该举措主要是着力解决企业大额环保项目融资担保难面临的困境,引导更多金融资本进入生态环境领域,支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企纾困稳增长、稳投资、稳市场主体。
一、“环保担”方案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构建多元化、市场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的融资环境,鼓励担保机构为生态环境类项目大额融资增信,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降费、分险作用,着力缓解环保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担保难、担保繁等问题,支持全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环保产业相关企业发展,形成覆盖全省的生态环保项目融资风险补偿和增信工作体系。将“环保担”与“环保贷”打造成为双轨并行、同向发力、功能互补的绿色金融服务产品,为全省环保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环保担”方案工作内容
(一)基本模式
“环保担”是由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信保集团”)共同打造的环保产业综合金融服务模式,通过担保、再担保、增信等综合金融服务,为符合支持范围的环保企业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增信服务,支持环保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减污降碳、生态保护修复、节能环保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发展项目。本政策的融资担保仅涉及贷款担保和绿色债券担保。原则上“环保担”项目单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续保期限不超过原担保期限。
(二)实行差别化利率和风险共担机制
省财政安排1亿元环保产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补偿资金”),首期到位5000万元,协议期内陆续全部到位,实现融资担保规模100亿元的目标。根据项目融资规模,实行差别化利率、担保费率和风险分担比例。具体如下:
1.针对单笔融资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环保项目,原则上平均利率不超过LPR+20基点,担保补偿资金承担40%的本金损失风险,省信保集团和合作金融机构承担60%的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融资担保及反担保措施要求以信用担保为主,如涉及抵质押措施,抵质押率应优于市场上同类型融资产品,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融资条件。
2.针对单笔融资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环保项目,原则上平均利率不超过LPR基点,担保补偿资金承担30%的本金损失风险,省信保集团和合作金融机构承担70%的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融资担保及反担保措施根据具体项目设定,省信保集团将给予优惠的服务条件。
3.针对单笔融资在10000万元至30000万元(含)的环保项目,原则上平均利率不超过LPR-30基点,担保补偿资金承担20%的本金损失风险,省信保集团和合作金融机构承担80%的本金损失风险和全部利息损失风险。
4.省信保集团对于“环保担”担保类业务执行市场化优惠费率,原则上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0.8%,根据服务对象和项目类别进一步实行折扣费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6%;绿色领军企业的担保费率为0,由省财政从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给予省信保集团0.4%担保费率补贴。
5.对于融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在申请融资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保担”不予支持:当期有逾期贷款未偿还;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红色(含)以下;纳税信用评级为D级。
三、“环保担”方案支持范围
(一)“环保担”项目库支持对象
1.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指城镇污水、农村生活污水、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贮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新型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污染防治类项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污染防治项目。
3.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指海洋、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4.节能环保服务类项目:指节能技术示范、产品产业化及推广应用,环保技术、装备开发及产业化,海洋、水、气、噪声、废料、土壤等污染监测和治理服务项目,自然生态监测与保护服务,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等项目。
5.碳减排类项目:指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以及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替代、吸附或者减少的低碳和零碳技术产业化投入项目。
6.资源循环利用类项目: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和道路沥青资源化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7.节能节水类项目:指为了节能、节水,对工业领域技术、工艺、设备设施、控制中心等实施的建设项目,以及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项目。
8.其他生态环保类项目。指环保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环保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二)担保补偿资金纳入“江苏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实行独立核算。
“环保担”项目库由省生态环境厅与省信保集团共同管理,委托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管理运作。项目入库条件、申报材料、入库程序、风险补偿流程等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由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相关项目库动态管理细则明确。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查看申报指南并按要求填报项目。
附件:“环保担”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环保担”项目申报指南.docx
关于印发《江苏省“环保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