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一、申报主体
1.在盐城市区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特殊项目从其规定);
2.无安全、环保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以信用办出具的信用信息一体化审查报告为准);
3.同一项目(同一项目认定以项目备案证为准)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年度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年度投资300万元以上),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在市企业“争星创优”活动中,被认定为三星、四星、五星和突出贡献奖的企业,分别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6%、7%、8%和9%给予奖励。属于“5+2”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的项目,奖励额度在以上奖励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支持工业新增长点培育
对列入年度重点工业新增长点培育计划的制造业企业,按年度新增实时开票销售达到10亿元、5亿元、3亿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三)支持领军企业培育
对年度实时开票销售首次达到500亿元、4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注意:支持工业新增长点培育、支持领军企业培育按照就高不重复进行奖补。
(四)支持设立总部
鼓励国内优质上市企业、大企业集团、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在盐城设立综合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供应链、研发职能型总部,综合贡献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五)支持企业兼并重组
支持企业与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央企、上市公司战略重组,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实际出资额折合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且并购方占股比例在50%以上,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按实际出资额的4%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市内企业兼并重组,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实际出资额折合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且并购方占股比例在50%以上,对兼并重组后的企业按实际出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支持企业核心技术攻关
对承担国家、省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支持企业推广应用新产品
开展“盐创新品”系列活动,发布《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支持生产企业对产品首张订单进行投保,市财政按投保年度实际支付保费的80%进行补贴。
(八)支持产业链配套协作
支持提高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能力,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配套协作,更好发挥链主企业产业链集成作用,引导中小企业积极为链主企业配套,有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根据采购额情况,给予采购单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九)支持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对年度智能化设备及工业软件等有效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智改数转网联”项目,按照项目年度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1.支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
对首次申报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且近2年累计标识解析量达到1亿、接入企业数达到300家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支持工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提升
组织重点企业参与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对首次认定为三级且完成安全能力符合性评测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一)支持数字产业企业能级提升
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当年净增开票销售100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增长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十二)支持节能改造项目
对制造业企业依托原有生产装置,年度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节能量300吨以上标煤、500吨以上标煤、1000吨以上标煤,分别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11%、1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十三)支持碳减排项目
对制造业企业依托原有生产装置,年度设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且减排量达1000吨二氧化碳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十四)支持承办重大展会、重大活动
1.重大展会、重大活动承办项目
在盐城市区举办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国性峰会、博览会、展览会、行业发展等活动,按照国家级活动费用总金额的30%,由市级财政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市财政资金包干的不享受)。
2.重要活动展位费补贴项目
支持企业参加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的重要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60%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十五)支持招引整车企业
对新招引并在我市注册生产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类客车、货车及改装类客车、专用车(无人车)的独立法人企业,按国家规定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并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首次开票销售超过10亿元,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开票销售超过100亿元,给予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六)支持产业创新发展
1.支持建设研发机构
鼓励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含无人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集成技术、共性技术、智能座舱、新型电子电气架构、线控底盘、算法软件等研发创新,在盐设立研发中心,拥有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研发设备和软件等投入500万元及以上,按照设备软件投入的20%进行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研发贷款贴息
研发贷款融资5000万元及以上,给予研发贷款融资利息20%的贴息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支持服务能力提升
对新建或升级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检测平台、车联网信息安全项目,给予设备和软件投资额的10%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七)支持产业做大做强
1.支持新车型研发销售
对传统燃油车生产企业新研发上市的车型,首个年度销售达5万辆,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上市月度起单月平均销售5000台以上,按比例折算给予一次性奖励)。新能源乘用车新上市车型,年度销售2000辆以上,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销售1万辆以上,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能源商用车新上市车型,年度销售200 辆及以上,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销售1000辆及以上,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支持提高产能利用率
整车企业(品牌)产能利用率达到20%,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产能利用率达到50%,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产能利用率达到70%,给予8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产能利用率超过100%,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八)支持企业境外参会参展
出境参展企业给予展位费80%和出入境机票50%补助,单个企业最多补贴10万元。
(十九)支持产业链配套协作
1.支持供应链金融
鼓励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为其零部件供应商出具订单、应付账款等供应链金融融资凭证,年融资总额达到5亿元,按照融资总额的2‰给予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支持开展测试认证
对在我市注册并使用我市智能网联封闭测试区、半封闭测试区、开放测试区开展测试及认证的企业,给予每款测试车型测试费用20%的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十)支持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1.支持提升充换电设施覆盖率
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具有建设运营资质)在我市新建充(换)电设施,按照直流200元/kW、交流100元/kW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补贴总额不超过其建设成本。对具备智能有序充电(含V2G)功能的充电设施建设补贴上浮20%。对外运营的企事业单位充电设施、国省道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上浮10%。高速公路服务区、行政村充电设施建设补贴上浮20%。支持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每年选择不超过10个市级试点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奖补不超过建设成本。(符合多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贴)
2.支持充电设施运营
对年度充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助。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上年度在我市充电服务量达到15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社会领域0.1元/千瓦时运营补贴、公交场站0.05元/千瓦时运营补贴。
3.支持加氢站布局建设。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加氢站,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支持,对日加氢能力1000kg以上的加氢站,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日加氢能力200kg以上1000kg以下的加氢站,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十一)支持企业宣传推介。
我市整车企业在各类媒介渠道上宣传推广新能源汽车,按照宣传推广费实际发生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在线填报或上传以下申报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线上系统中明确须上传的其他材料,需要申报单位签字或盖章的,应线下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在“盐企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栏目(https://yc.jszwfw.gov.cn/zybWeb/home)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2.区级审核
各区工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4月14日前通过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对本区项目完成线上审核。
3.市级审核
市工信局对申报入库的项目进行审核,对于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盐城市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项目库。最终奖补资金根据政策奖补标准结合最新的工业强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工信局综合处 李四阳
电 话:0515-86660567
电子信箱:ycgxjzhc@163.com
联 系 人:市工信局人事处 赵亚松
电 话:0515-86660595
联 系 人: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蔡 恺
电 话:0515-86660498
技术支持:盐城市大数据集团
联 系 人: 严 昊
电 话:18651915353
联 系 人: 朱 敏
电 话:13416128553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组织2024年度盐城市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入库的通知
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