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1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促进行业技术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现就2022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动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相关规范条件的企业自愿提出申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线上提交规范条件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本辖区已公告企业通过平台(事中事后监管一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年报)线上填报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推荐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材料,通过平台报送工信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成波 68205340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22年3月1日
关于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