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商务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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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的通知

全市外贸企业:

为全面贯彻全国和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江苏优品畅行全球”系列贸易促进活动,支持企业拓市场、争订单、稳份额,推动外贸稳中提质,江苏省商务厅将组织企业参加2023年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省商务厅对列入贸易促进计划的115个境外重点展会给予政策支持。经公开招标采购,确定了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贸易促进中心、江苏新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江苏联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第一批货物贸易境外重点展会的承办单位,请有意参展的企业直接向承办单位报名参展。

二、相关要求

省商务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展位费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单个展会可申请最大参展面积见附件。同一展会如有多家单位承办,以同等条件下最低展位费价格作为该展会支持政策计算依据。展位费由参展企业展前据实向承办单位支付,承办单位统一申报,参展企业免申报。审核后,承办单位统一拨付给参展企业。

请各企业用足用好贸易促进政策,积极利用境外展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