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0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通科研〔2022〕57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2〕198号)要求,我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名额
1.申报对象为南通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已立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名称冠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2.申报企业须具有已认定的南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省工程中心立项标准(附件2)。
3.申报企业在申报材料中数据必须与2021年填报的统计局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报表数据一致。
4.申报指标:海安市推荐不超过5家,其他各县(市、区)推荐不得超过4家,苏锡通园区推荐不得超过2家,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申报不受名额限制。
5.外资独资企业申报工程中心不受名额限制,申报时须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和《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附件5)。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门严格按照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和推荐限额指标,组织本辖区省级工程中心的申报、推荐工作。
2.申报单位须填写《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附件1),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
3.请海安市、南通高新区严格按照省工程中心立项标准(附件2),组织本辖区省级工程中心的申报和评审。推荐名单在本地区公示后,将企业填报的《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附件4)各两份、推荐项目清单(另发)一份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103室。
4.其它限额地区科技部门扎口辖区申报材料汇总,审核盖章后,形成排序名单,于7月8日前,将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推荐项目清单一份、《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一份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103室,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kjjkyjg@163.com。
三、联系人、联系电话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甘兴旺 0513-55018905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刘华 0513-55018840
附件:
1.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格式)
2.省工程中心立项标准
3.项目基本信息表
4.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国家高新区)
5.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外资企业)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附件1-5.doc
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