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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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开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中小企业入库培育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4〕8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入库和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组织优质企业入库。按照《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请各地工信部门组织推荐更多符合梯度培育要求的企业申请入库。

(二)在库企业信息更新。组织指导已入库的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依据《实施细则》,按属地原则由企业注册所在市(县)、区工信部门对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予以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审核确认和公示公告。

二、填报审核方式

(一)企业填报。企业登录 “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平台”( https://www.smejs.cn/qqapply.aspx,简称省培育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未注册企业需先注册成为平台用户。新申请入库企业点击“新增入库”后填报有关数据信息;在库企业点击“数据更新”及时更新数据,已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必须进行数据更新。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在4月30日前同步在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上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二)审核确认。各市(县)、区工信部门负责在“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对入库申报、数据更新和创新型评价工作进行审核确认。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发动,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入库,做到创新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要加强对企业的辅导培训,切实提高精准培育能力和水平。各地入库培育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数量将作为遴选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依据。

(二)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更新)数据,及时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可靠。对于未及时更新数据的在库企业,将按规则清退出库或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三)省培育平台企业填报工作于3月11日开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1日(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审核确认),公示时间4月22日—4月26日,经公示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上报时间为4月30日前。请企业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尽早注册入库填报,具体要求可参阅系统内相关说明,如遇账号问题联系网站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0510-81821688

技术支持:025-52686656

各地工信部门咨询电话:

江阴市:0510-86860967

宜兴市:0510-87983464

梁溪区:0510-85016325

锡山区:0510-88227237

惠山区:0510-83598225

滨湖区:0510-81178579

新吴区:0510-81890679

经开区:0510-80580072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