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29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2024〕第4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要求,2023年度我厅组织开展了2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评审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海门市文化中心——图书馆、江苏(南京)自贸区健康城育英小学、扬州锦辰花园(1~2号楼、4~14号楼)等3个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予公布。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月26日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