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重装〔2024〕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有关电力装备生产企业:
现将《电力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9月5日
附件: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