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1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主题:安全生产
苏安办〔2021〕8号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部门:
按照《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的要求,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粮食与物资储备局、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二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工业企业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风险目录(第二批)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