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资质荣誉
苏科区成发〔2025〕137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5〕28号)要求,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区成发〔2025〕105号),经单位申报、地方推荐、论证咨询和公示,确定18家高新区和37所高等院校为“双高协同”试点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试点高新区和试点高校要认真落实《实施意见》部署要求,聚焦高新区新质转型和高校综合改革,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细化试点任务,深化对接协同,完善一个产业方向、一个科创平台、一名领军人才、一个转化基金、一批标杆项目“五个一”融合发展体系,加快构建“有组织科研+有组织转化”机制,协同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高新区和高等院校协同创新发展试点单位名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