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人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70号)文件规定,企业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现对以下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11)89886901
镇江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