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法监函〔2024〕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社会团体: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我局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