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2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设区市商务局:
为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进一步集聚发展、提升能级,提高全省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意见(2021年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4号文)规定,经审核,现认定松下电气设备(中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苏州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为江苏省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主动作为,加大协调力度,帮助获认定的企业按照4号文的规定享受相关便利化措施和资金补助等鼓励政策;将获认定的企业推荐列入各市领导重点联系企业名单,加强服务,帮助企业深耕发展,以商引商,推动我省利用外资量质提升。
附件:江苏省第十三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名单
江苏省商务厅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