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0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一、申报条件
(一)牵头建设单位为高校院所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
2.已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具有内设的技术转移机构(部门),近年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显著;
3.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运营管理团队中,外聘专职人员应不低于40%;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应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正高级职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直接负责、参与和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不少于5项。专家顾问团队由科学家、技术专家等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应不低于50%;
4.设立来源稳定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500万元,制定发布本单位概念验证项目全流程工作制度,具有完善的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管理规范,授权概念验证中心统筹协调本单位相关资源;支持概念验证中心相对独立运行,配备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
(二)牵头建设单位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相关领域知名科教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稳定的概念验证项目来源;设立来源稳定且不低于500万元的概念验证专项经费;
3.主营业务与概念验证服务密切相关,自有固定工作场所不低于500平方米,配套设施完善;具有完整的概念验证核心功能对应的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使用权益,能整合有优势、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共同提供概念验证服务;
4.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运行管理制度,具有严格的验证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的服务流程和灵活的市场化服务、考评激励机制以及完善的科技保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管理规范;
5.重点服务的学科或产业领域不超过2个,申报前两年已完
成概念验证项目不少于5个;经第三方审计确认获得概念验证服务收入不少于50万元或通过验证的项目获得股权融资不少于500万元或实现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交易额不少于200万元;
6.已组建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家顾问团队。概念验证中心负责人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直接参与和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案例不少于2项;专家顾问团队由科学家、技术专家等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应不低于70%。
除满足以上申报条件,原则上,高校院所,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前期已实际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基础相对较好;
2.与其他单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联合共建;
3.单独或联合设有投资基金,可为通过验证的成果进一步转移转化提供资金支持。
二、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按要求在线上传相关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7:30。
审核推荐。经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105室。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7:30。
材料报送: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王超群、汪 飞 025-85485899、025-85485833
省科技厅平台机构处 徐 亮 025-8663756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
关于江苏省第二批概念验证中心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