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1
政策级别:国家级
发文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国知发运字〔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实施后,仍处于被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处罚期内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规则进行信用计分。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x
1. 专利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xlsx
2. 专利代理师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规则.xlsx
关于就《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