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迁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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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宿政办发〔202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49号)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为目标,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促进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动技术装备升级,营造统一开放有序的运输市场环境,加快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撑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作出交通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货物运输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基本实现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一体衔接”、联运线路“一网联通”、运输信息“一站互享”、联运规则“一单到底”、发展环境“统一有序”,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水路和铁路为主的发展格局。与2020年相比,水路、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分别增长13%和30%左右,营运货车和货船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均下降3%;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比率力争降至13%左右。

——设施一体衔接水平进一步提升。宿迁港中心港区二期工程完工,形成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1个以上,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布局趋于合理;建成铁路专用线1条;积极推进建设通达港口作业区、产业集聚区、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等的支线航道;推动合作航运企业在宿迁港设立还箱点;先进快速换装转运设备加快普及应用,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联运线网畅达水平进一步提升。多式联运线路连线成网,覆盖长三角主要城市,培育形成1条以上精品多式联运线路,多式联运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达到0.21万TEU;内河集装箱年吞吐量达到18万TEU。

——信息联通共享水平进一步提升。宿迁港中心港区基本实现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一单制”多式联运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一单制”电子化多式联运单证交换规则初步建立,“一单到底”全程运输模式逐步推广复制。

——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吞吐量分别达到1696万吨和21万吨左右,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发展环境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营造公平竞争的多式联运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多式联运协同发展格局。培育形成1个以上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多式联运全程物流服务经营人;内河港口对外贸易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支撑外贸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水运口岸功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二、通道设施提升行动

(三)畅通高等级航道网。以京杭运河为主轴,三级以上航道为骨干,加快干线航道及重要航道建设。全面建成宿连航道一期工程,重点推进宿连航道二期工程,加快打通宿迁东向出海水运通道;力争开工建设徐宝线(徐洪河)航道整治工程,实现干线航道成网,将宿迁打造成连接鲁南、皖北,辐射淮海经济区的陆上航运中心,服务引领沿线产业发展。到2025年,千吨级航道里程达186.65公里,三级干线航道网达标率提升至56.28%。(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四)提升干线铁路运输能力。推进干线铁路建设及既有线的扩能、电气化改造,完善对外货运铁路通道。开展新长铁路扩能改造前期研究,提高货运铁路通行能力。到2025年,普速铁路货运通行能力进一步增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五)加快货运枢纽布局建设。推动全市域既有货运枢纽场站资源和服务功能集聚整合、网络化协同联动,加快构建以多式联运型货运枢纽为骨干,其他通用集散型枢纽为支撑的货运枢纽场站体系。重点推动以运河宿迁港中心港区、沭阳港区为主的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吸引航运、货代、物流、电商等物流产业集聚,打造枢纽经济。推动保税物流中心、百盟物流园二期工程、苏北智慧物流中心工程、通湖物流园二期工程、传化公路港二期工程、沭阳庙头公铁水联运中心、陆集及朱湖作业区临港产业物流园等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建设。到2025年,建成1个多式联运型综合货运枢纽。(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集团牵头,宿迁海关、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六)推进集疏运体系建设。港口在编制规划时,同步做好支线航道、铁路用地、集疏港道路规划预留控制。完成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建设,推进扬帆大道、洋河火车站站前路至S347连接线等项目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联运组织模式优化行动

(七)打造多式联运通道网络。完善多式联运通道布局,重点打造沿江、沿运河海河联运通道。开行以运河宿迁港为中转枢纽的“上游内河港-宿迁-沿江沿海港口”海河联运中转品牌。做优“宿迁-连云港”的集装箱海河联运品牌。做强“宿迁-太仓港(上海港)”的外贸集装箱联运品牌。依托运河宿迁港和铁路专用线,开展铁水联运业务。积极争取开展陆空联运,争取在宿迁设立航空货运办理站,开设至涟水机场、观音机场的卡车航班。到2025年,培育形成1条以上稳定运行集装箱多式联运精品线路。(市交通集团、市商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配合)

(八)丰富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推动冷链、危化品、国内邮件快件等专业化多式联运。研究制定《宿迁市创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绿色、高效、智慧、集约”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打造绿配服务品牌。结合城区港口功能布局,发展生活物资水陆联运。优化整合物流产业链全过程,积极发展运贸一体化,衍生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产品。(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宿迁海关、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集团等配合)

(九)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支持宿迁市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积极申报运河宿迁港铁水联运示范工程,提供多式联运服务。积极引入大型物流企业在宿迁设立总部基地、营运中心或区域分拨中心,拓展专业化、国际化、高附加值服务。鼓励不同运输方式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多式联运经营主体、以联运线路为载体组建企业联盟。培育形成1个以上全程负责、一体化服务的龙头骨干多式联运经营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运输服务规则衔接。以水运与铁路衔接为重点,推动建立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规则协调和互认机制。深入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运河宿迁港以集装箱标准化货物单元为重点,探索推行协调互认的单证规则和服务规范,实现“一次托运、一张单证、一次结算、一单到底”的“一单制”多式联运全程运输。加快推广应用电子运单、智能化匹配、网上结算、线上通关等新技术,改造优化多式联运服务和管理,推进多式联运全程运输数字化。(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牵头,市商务局、宿迁海关、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十一)提升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方参与”的原则,依托省级铁水联运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宿迁市多式联运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在运河宿迁港推进交通运输、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资质资格、认证认可、检验检疫、通关查验、信用评价等一站式综合信息服务。加快推广应用电子运单、智能化匹配、网上结算、线上通关等新技术,改造优化多式联运服务和管理,推进多式联运全程运输数字化。到2025年基本实现运输全过程可监测、可追溯。(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牵头,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迁海关、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四、运输结构调整深化行动

(十二)推动大宗货物“公转水”“公转铁”。推动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充分利用已有干支线航道、铁路专用线能力,逐步将大宗货物运输转向水路或铁路运输。进一步加强煤炭、矿石、焦炭、粮食等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管理,开展重点企业运输结构常态化运行监测工作,建立全市大宗货物运输、集装箱“公转铁”“公转水”运行状态运行监测和报送机制。探索推广大宗固体废物公铁水协调联运模式。(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集团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配合)

(十三)大力发展内河集装箱运输。认真落实省、市相关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内河航道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内河集装箱运输核心通道,推进内河集装箱运输体系建设。依托京杭运河黄金水道以及宿连航道,积极推动“五定班轮”的运行模式,构建运河宿迁港通过京杭运河、长江经上海港(太仓港)等出海口出口的河江海联运通道,把运河宿迁港打造成上游内河港通往沿江沿海的中转港,扩大内河集装箱航线覆盖面。加强对大型航运企业的招引,加快促进船公司在宿迁港集聚,鼓励内河集装箱航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形成1家以上龙头型内河集装箱航运企业。到2025年,全市内河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18万标箱,外贸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2万标箱。(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交通集团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宿迁海关配合)

五、装备升级改造行动

(十四)加强联运技术装备研发应用。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主体与装备制造企业联动发展,共同研发推广集装箱、商品车、冷链、危化品等专用运输车船。加快河江海直达船型、滚装/集装箱多用途运输船舶研发应用,积极推广适用于宿迁内河航道的标准化内河集装箱船型,鼓励研发建造、改造内河集装箱船舶。推动新型模块化运载工具、快速转运等设备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广标准化装载单元,积极推动集装箱、标准化托盘(1200mm×1000mm)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应用。(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技术装备绿色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稳步推进LNG动力船舶新建改建工作,推动依法依规建设内河LNG加注站。争取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港站枢纽规划建设充换电等配套设施。依托省级绿色港口创建,加快推进港站枢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场站、码头前沿装卸设备、水平运输车辆、堆场装卸机械等关键设备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协同推进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到2025年,全市港口生产新能源清洁能源消费占比75%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市场环境统一开放行动

(十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简化多式联运领域审批流程,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商务、海关等多式联运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提升外贸服务功能。(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宿迁海关、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规范重点领域和环节收费。提高多式联运成本竞争优势。规范地方铁路、铁路专用线收费,明确线路使用、管理维护、运输服务等收费规则,严格落实铁路专用线领域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规范港口装卸、港外堆场、检验检疫、船公司、船代、货代等收费。(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宿迁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加快建立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地方政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法律关系。鼓励探索制定多式联运枢纽设施、票据单证格式、运输计价规则、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货物交接服务等地方性规范。研究制定多式联运量统计标准,纳入交通运输统计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多式联运标准规则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宿迁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全市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地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要求,制定本地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健全责任体系,出台配套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完善财政等支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市层面关于多式联运、运输结构调整等的优惠政策,继续扶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发展。延续现有省船舶过闸费政策,落实升级内河集装箱示范航线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淘汰老旧车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方面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江海河联运、铁水联运、陆空联运的配套扶持政策。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加大对多式联运、运输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牵头,市交通集团配合)

(二十一)完善用地支持政策。加大综合货运枢纽、通用集散型货运枢纽、铁路专用线、干支线航道网等项目用地支持力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提高用地复合程度,盘活闲置交通用地资源。对支撑多式联运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的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对“公转水”码头、纳入港口总体规划和运输结构调整的铁水联运、水水中转码头及配建的航道、锚地等项目,加大支持。在各县(区)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组织编制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急需开工的铁路专用线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属于国家重大项目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先行用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交通集团配合)

(二十二)严格督导考评。鼓励开展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城市创建,建立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动态督导考评机制,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加强对各县(区)的量化考核。开展多式联运发展水平评价,定期通报全市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进展情况。各地要加强对港口、物流园区、工矿等企业和相关部门的督导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对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的监测分析,按季度总结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并填写《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监测分析表》,于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三)强化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多式联运发展和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