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园区)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8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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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园区)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面向县域、园区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23〕72号),经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拟评定无锡市梁溪区等11个县(市、区)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等22个园区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钟礼涛025-83279977、吴信永025-83279975。

监督电话:刘云025-83236386。

 

附件:

1.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

2.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1.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docx
2.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