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苏财资环〔2023〕85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财政局、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省“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奖励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奖励办法(试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