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宁科通〔2022〕15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号,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7号,见附件2)精神,为做好本年度省级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推荐指标
1. 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分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后补助项目三类,其中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采用择优推荐。
(1)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等涉农区科技局,以及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江北新区科创局及其他区科技局,各择优推荐不超过2项;其他单位推荐不超过1项。
(2)第六、第七批及前五批绩效考评优秀的省农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经联盟理事长单位确定并出具推荐函,各可推荐1项。
(3)青年科学家牵头申报的前瞻性技术创新项目,各区(农高区、农创中心)、相关单位各另可推荐1项。
(4)品种后补助项目推荐,不受上述数额限制。
2. 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
仅可申报“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项目”,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之前确认(备案)的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有关区推荐2021年度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考评须为优秀等次(分店牵头申报,所带便利店不少于2家);星创天地推荐2020年度南京市星创天地绩效考评须为优秀等次。
(二)有关说明
1. 各区、相关单位推荐项目,应突出以企业为申报主体,占比不低于本区推荐总数的60%。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省厅通知,合理确定项目类别,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不占用所在区申报限额,申报材料盖管委会章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2. 市科技局将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后择优推荐。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推荐项目按照省厅通知具体要求执行。申报的其他要求按省通知执行,各区、各单位做好指导和把关工作。
二、其它事项
1. 申报程序。拟推荐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须经各区、各相关单位对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审查把关后,方可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http://kjjh.jspc.org.cn),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
2. 截止时间。项目申报网上填报提交、纸质材料送达市科技局项目受理点,截止时间: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为2022年3月3日(周四)17:30、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纸质材料提交为2022年3月7日(周一)17:30,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节假日除外)。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请严格遵守防疫要求,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或市民卡。
3. 联系方式:
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方理国 68786270
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张建厂 68786265
受理窗口联系人:朱鹏晖68505237、申辰68505233
附件:
1. 《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科资发〔2022〕26号,电子版)
2.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7号,电子版)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2月7日
附件: 1. 《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科资发〔2022〕26号,电子版).pdf 2.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7号,电子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