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京市丨《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南京市2022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5-16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创业创新,人才发展

点赞

收藏

转发

一、政策支持

根据留学人员的专业背景,科技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应用性和经济社会效益预期及用人单位的科研保障能力等,资助项目分为A类(重点项目)、B类(优秀项目)和C类(一般项目):

1.给予A类项目10万元人民币、B类项目5万元人民币和C类项目3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资助;

2.入选A类、B类、C类项目的留学人员,可申办紫金山英才卡;

3.入选项目的外籍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办理人才(R字)签证,入境后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二、资助对象

1.本市各类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留学人员,从事与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科技项目研发活动,项目符合本市产业政策,能填补相关领域空白,有明确的成果转化及经济社会效益前景;

2.在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参与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留学人员;

3.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在本市“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包括软件信息服务、智能电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和新能源汽车等;

4.申报人员2人以上的,其用人单位或高校院所须进行择优排序推荐。

三、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

1.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独立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及各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能为引进的留学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保障。

(二)留学人员: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者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一年以上;

2.具有专业背景,熟悉相关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或领先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2020年1月1日后到本市用人单位和各高校院所全职工作,依法参保并纳税;

4.已经入选过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书。

(二)附件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信息页、申报人半身电子照片);

2.留学证明(①学位证书;②教育部学位认证书);

3.背景材料(获得的奖励、表彰、专利、任职经历等)。

五、材料报送

留学人员通过其用人单位向所属区(园区)人社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高校院所留学人员向其人事部门提交申请,各区(园区)和高校院所初审通过后,于5月28日前汇总提交相关材料至市人社局,同时发送电子材料(邮箱:njrckfc@163.com)。

六、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流动管理处 陈雨柔,025-68788219。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