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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摘要

一、奖项设置

1.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

2.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参评方式

1.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等组织推荐。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暂停推荐资格一年;2.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和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后统一推荐,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3.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材料报送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按要求报送至申报单位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审核;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审核通过后以EMS快递方式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项目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EMS快递方式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