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的通知

苏银保监发〔2023〕11号

各银保监分局,各设区市科技局、工信局、知识产权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保险公司,江苏省银行业协会,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的重大任务,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4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优化融资服务、创新保险服务,以科技金融量的突破、质的提升,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创新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匹配度,为科技企业、科研人员等创新创业营造普惠、优质、便捷的金融环境,为江苏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高质量推进科教人才强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金融支撑。

(一)服务机制明显完善。进一步完善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全省银行业保险业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精准性、可得性、适配性切实提升。

(二)融资余额明显增长、融资结构持续优化。实现全省科技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较上年末显著增加,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持续加大。

(三)保险保障明显增强。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科技企业,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保障服务,科技保险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对标找差,开展机构自查评估

各银行保险机构对《指导意见》实施一年半以来的情况进行自评估。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客观总结在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逐条明确改进措施的责任部门,确保改进措施落地见效。

(二)夯实基础,深化服务机制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设立科技金融特色机构或科技服务团队,探索差异化运营管理方式,发挥专业化经营优势。支持银行机构进一步建立完善与科技企业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客户准入、贷款评审、风险定价、尽职免责、激励奖惩等工作机制。支持保险公司提高科技保险专业服务能力,加强组织、人员等资源配备,积极探索通过科技保险共保体机制提升承保能力。

(三)聚焦重点,深化金融产品服务

1.深化专精特新企业精准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聚焦我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建设,积极对接《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专精特新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和行业特点的个性化、差异化金融需求,创新综合金融产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开发更多符合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阶段和需求的保险产品。

2.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银行机构要用好知识产权资产属性,会同知识产权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进一步用好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政策,优化业务流程,探索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鼓励银行机构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应用,建立完善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研究扩大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保险公司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面向科技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等服务,支持探索开办首版次软件保险。

3.深化科技人才创新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用足用好省、市人才金融相关支持政策,针对科研人员、科技企业家、“双创”重点群体的创新创业金融需求,开发特色金融产品,提供职业责任、人身意外以及健康养老等保险保障服务,为“人才库”内人才及人才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四)积极探索,深化服务模式创新

1.探索科技金融前移服务模式。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发挥与其子公司的协同作用,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推动在科技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

2.探索“创新联合体”支持机制。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对我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金融支持方式,聚焦创新联合体龙头骨干企业及其产业链上下游各类创新主体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助力探索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3.探索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服务创新。银行保险机构要深入贯彻银保监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委相关文件要求,紧扣南京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定位,支持南京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主动加大金融资源投入,用好配套政策,在试验区内“先行先试”,依法合规开展产品业务创新试点,探索试验区科创金融创新模式。

(五)主动服务,深化特色宣教活动

1.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品牌。江苏银保监局将推出“苏易融”品牌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产品便捷通,帮助企业开展一站式查阅、咨询和办理。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科技金融政策产品宣传力度,提高科技企业对金融服务知晓度。

2.加强培训交流平台建设。省银行业协会、省保险行业协会要主动作为,适时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培训交流活动,面向银行保险机构各层级管理、风控和营销人员开展多维度培训,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力度。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总结良好经验做法,并主动向监管部门报送。

3.开展常态化对接服务。相关银行保险机构要用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信息,主动上门走访,常态化开展专项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服务讲座等特色活动,促进金融资源精准匹配企业有效需求,提升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

三、部门职责

(一)各级银保监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科技、工信、知识产权部门协调联动,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举措做好“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的统筹推动工作,并负责组织辖内机构开展自评估。

(二)各级科技部门要加强与银行保险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信息共享,通过组织路演互动、共同举办银企对接会等形式,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高质量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各级工信部门要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与信息共享,积极支持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活动,通过银企对接、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与专精特新企业双向推介,“一对一”深度对接。

(四)各级知识产权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通过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贴息补贴政策、优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深化银政企对接等措施,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障工作,积极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做好科技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银行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机构特点和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统筹推进科技金融服务相关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银行保险机构要将本次活动和科技金融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保证人力资源和工作时间投入,建立相应目标任务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级监管部门要将机构落实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政策措施情况纳入日常监管。

(三)及时报送材料。在宁各银行保险机构于2023年5月8日前将“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方案通过金融专网邮箱报送至江苏银保监局普惠金融处。各银保监分局、在宁各银行保险机构于11月25日前将“科技金融深化年”活动总结报告分别通过内网邮箱、金融专网邮箱报送至江苏银保监局普惠金融处,报告包括自查评估、深化服务机制建设、深化金融产品服务、深化服务模式创新、深化特色宣教活动等情况。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