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镇江市丨《关于印发〈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7-0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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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重点

1.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涉农企业,涉农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承建单位申报的项目。

2.列入本年度省、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3.国家、省、市人才计划、外国高端人才(团队),以及“新农人”、科技特派员等创新人才领衔、参与研发的项目。

4.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本年度市科技计划(现代农业)项目分为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两个类别。

1.农业技术研发与示范类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

2.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6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在镇江市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产权清晰、资产经营状况良好、科研工作基础较好。企业须设立研发费用科目;规上工业企业、高企原则上须建有研发机构,并有研发费用支出;列统科研机构须在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上填报研究经费。鼓励校企联合申报。除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以外,本项目不支持无实质性技术创新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推广项目。

2.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使用合规。企业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自筹资金不得含地方政府资助。项目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申报单位应合理制定目标任务,验收内容和考核指标应清晰明确,符合要求。

3.科研失信惩戒期、同内容已获市级及以上资助、关联单位同内容项目禁报;企业同年度限报一项(基础研究及平台类除外),有市级在研项目的禁报;负责人每年限牵头一项,须为在职且无在研项目人员。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项目实施要克服四唯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5.涉密项目需作脱密处理,项目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

6.使用市财政经费购置且符合入网条件的研发设备,须纳入“镇江市科技资源云服务平台——科技资源大型仪器”统一开放共享。

四、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登录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h.zjst.org/)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8:00。(其中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无需线上申报)

审核推荐。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汇总推荐,并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及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均为纸质)连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后补助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处。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8:00,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8:00。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和社会发展处联系人:陈晨、张舒

联系电话:0511-80822816、80822817

电子邮箱:zj80822817@163.com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