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无锡市引进现代农业重大产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无锡市引进现代农业重大产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有效扩大农业投资,鼓励农业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根据《关于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锡农规〔2023〕1号)、《关于无锡市引进现代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奖补政策的补充意见》(锡农规〔2024〕3号)精神,现组织开展现代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项目条件

符合《关于无锡市引进现代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奖补政策的补充意见》(锡农规〔2024〕3号)有关规定要求。

二、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主体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根据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域填报《无锡市现代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奖补申报书》(附件1),并于11月20日前连同佐证材料向项目所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主体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负责。

(二)区级初审推荐。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

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于11月25日前正式行文推荐,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无锡市现代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奖补申报汇总表》(附件2)同步上报。

(三)市级审核确定。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区级申报资料后,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账册核实、实地查看等方式,对项目申报主体及申报项目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形成无锡市现代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奖补建议名单。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奖补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奖补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奖补范围。

三、相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申报,认真做好材料审核、报送等相关工作。各申报主体要对照条件据实申报,严禁弄虚作假,凡经查实存在虚报冒领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律取消奖补资格,三年之内不得申报市级财政农业领域奖补资金。

联系人:产业发展处 王浩,0510-81822931。

 

附件:

1.无锡市现代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奖补申报书(模板)

2.无锡市现代农业重大产业项目奖补申报汇总表

3.各区咨询和申报受理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