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根据《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文广旅局关于印发〈扬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扬财规〔2019〕1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扬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扬文广旅发〔2023〕160号)要求,现将拟拨付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9日至24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联系单位: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14-87343178
电子邮箱:1020211523@qq.com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
附件:
1.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汇总表
2.2023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分配表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1.2023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汇总表.docx 2.2023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分配表.docx
关于印发《2022年度扬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