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通市丨《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通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用户补贴的通知》要点

发布时间:2022-05-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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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惠内容

1.企业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入库服务机构的大型科学仪器及设施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包括测试)活动发生的费用,可申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补助;

2.按超额累进给予补贴,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付款凭证的40%给予补贴;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不到20万元(含20万元)的,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30%给予补贴;合同金额超过20万元的,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20%给予补贴。市、区各承担50%。

二、补贴对象

1.符合《南通市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备案实施办法》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内的企业;

2.市区2020年度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含4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以上创新型企业、省双创人才和市江海英才计划资助的企业。

注:不属于南通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入库服务机构以及使用关联单位的大型科学仪器及设施共享开展检测检验服务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南通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使用费用补贴申请表》;

2.证明材料:

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②上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

③与仪器设施提供方订立服务协议书(合同)的复印件;

④付费凭证复印件,如企业从银行汇款凭证、服务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行政事业费收据等;

⑤企业及研发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证明等。

四、材料报送

企业于5月18日前通过线上申报(http://www.info.net.cn),经市研发服务平台中心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后报送至辖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企业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市研发服务平台中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严 乐

联系电话:0513-55018910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