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创业创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业局、发展与改革局,徐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市各有关单位: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专精特新企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加速器。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4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63号)文件要求,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创造一批高质量就业岗位,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帮扶和发展并举、助企和惠民并抓,着力挖掘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潜力,着力激发劳动者创新创业活力,着力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到2025年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吸纳就业参保1万人以上,其中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占比达15%、10%、5%以上;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为实现建设淮海经济区高质量充分就业先行区这一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人社部门要多层次打造市级创业孵化载体,全面提升创业孵化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着重引入、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联合多部门继续办好“创响江苏”系列赛事,挖掘科技型、示范性、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项目参赛,做好项目的培育及筛选,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创业精英人才培训等活动,对科技含量高、主业成长快、发展前景好的优秀中小微企业优先向工信部门推荐作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象。工信部门要贯彻《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苏工信规〔2023〕2号),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泛挖掘、分类培育、接续扶持机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聚焦主业、做大做强。
(二)全面助力中小企业招工引才。强化专精特新企业监测服务,将专精特新企业全部纳入重点企业用工监测范围,依托江苏省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及时准确掌握专精特新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数、参保缴费、政策享受等情况。积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参加“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名企名校行”“才洽会”“人才峰会”等引才活动,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满足专精特新企业人才需求。结合春风行动,联合各对接县区组织专精特新企业赴宝鸡、青海开展劳务协作招聘活动,促进就业转移。结合人才夜市、民企服务月等,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专场招聘活动,依托“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苏心聘”小程序发布专场招聘会和岗位信息,全市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10场、发布岗位信息不少于1000个。
(三)有效保障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围绕专精特新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及时更新政府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和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数字技能、绿色技能等人才培养,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和项目制培训,到2025年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制造业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以上、数字类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
(四)积极推动技术技能人才发展。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专精特新企业发展需要,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增设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专业职称,健全完善职业标准和评价标准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贯通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职业培训政策,依托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重要参考;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初、中级职称认定范围。支持专精特新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流动站,发布博士后招收“揭榜领题”需求,直接举荐符合条件的博士后人员。
(五)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效能,推广劳动关系诊断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指导,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参与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创新实施柔性执法,对专精特新企业初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提示提醒,免予处罚。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专精特新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劳资纠纷预防化解等机制,发挥专精特新企业工会主导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多渠道、多类型对话沟通机制,进一步畅通争议内部申诉、内部处理渠道。全面推进智能仲裁院建设,依法公正快处专精特新企业争议案件,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质效。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好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警机制,保障专精特新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全力确保就业政策精准滴灌。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好现有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并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专精特新企业需求,适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做好“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推广应用,做到对专精特新企业政策享受、员工招聘、参保缴费、档案转递、补贴发放等事项打包办、提速办。系统集成涉企政策,面向专精特新企业高频开展“看得懂、算得清、办得明”政策解读宣传。积极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批量开展就业失业、用工备案、社保参保以及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信息等数据比对,精准向专精特新企业推送享受的政策,实现“政策找人”。加快政策受理审核进度,确保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类涉企补贴审核。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参与就业见习工作,新增认定市级就业见习基地不少于30家,对见习岗位质量开发好、留用率高的见习基地,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做好当前稳就业工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位置。人社部门和工信部门要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协调协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和助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督促检查,将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吸纳就业纳入年度考核,定期调度、通报、督导,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力求工作实效。各地要围绕本地产业体系和重点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清单和对应的服务专员,完善专人挂钩、定期联络机制,明确任务安排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建好用好人社服务专员队伍,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及时予以解决,各地专员既要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做好服务,又不得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对社区(村)级组织开展涉及专精特新企业的统计调查项目、改变统计范围、扩大调查样本、增加填报频次等问题,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落到实处,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三)及时宣传推广。围绕专精特新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联合开展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及时准确解读各项涉企惠企政策。聚焦吸纳就业数量较多、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等活动,挖掘推广先进事迹经验。将12333咨询、厅局长信箱来件、政务新媒体网民留言中涉及到专精特新企业的内容纳入舆情监测范围,及时研处,辅助决策。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0日
关于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就业创业扬帆计划的通知
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