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4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完成第六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综合各地申报推荐、省级验收评审和网上公示情况,决定认定南京市鼓楼区等8家单位为我省第六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现予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1.南京市鼓楼区
2.南京市雨花台区
3.邳州市
4.南通市崇川区
5.启东市
6.镇江市丹徒区
7.泰州市高港区
8.宿迁市宿城区
希望各示范区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驱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全域理念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动态管理机制,适时开展示范区复核工作。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