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资助。
(一)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工作
2023年获批承担国家、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
(二)标准制修订
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并于2023年经相应标准化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发布。(三)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2023年通过考核验收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23年通过考核验收并被评估为优秀的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淮安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的单位或组织;
2.信用记录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申报方式
登录淮安市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http://bsdt.huaian.gov.cn/ipgs/gotoCzjbNewIndex.do?type=wdxm)按要求在线申报标准化专项资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