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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南通市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摘要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应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有独立的运营场所和相应的规章制度,重视技术开发,具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可放宽至不低于3000万元),或规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10%;

3.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5人;

5.企业技术中心在申报截止日一年内(2023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28日期间)未发生下列情况: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认定方式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发局)指导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格式》编制申报材料后,于11月18日前登陆南通市政务服务网(http://nt.jszwfw.gov.cn)在线提交南通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和评价数据表。

三、联系方式

技术创新处李炜,0513-85095723 

网站支持王苏萍,0513-59000926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