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复核等流程,现将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新建名单和评估合格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0512-65240990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512-65233021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新建名单
2.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合格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1.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新建名单.xlsx 2.2023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合格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