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京丨《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第一批)征集工作的通知》摘要

发布时间:2025-05-29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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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对象

(一)征集范围

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服务商(以下简称“数字化服务商”),是指能够熟练运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企业业务环节的数字化需求,为南京市智能电网、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3个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其他单位。

(二)征集类型

本次数字化服务商征集类型包括综合型服务商、行业型服务商和场景型服务商共3个类型。每个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2个类型服务商。

1.综合型服务商:在资源整合、系统集成、生态协同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不限制所申报的试点细分行业。须提供不少于10个产品或解决方案,覆盖所申报行业,且至少满足6个约束性场景改造需求。

2.行业型服务商:在特定细分行业具有较深的行业知识积累和较为完善的服务能力的数字化服务商。1个申报单位只限申报1个试点细分行业。须提供不少于8个产品或解决方案,且至少满足5个约束性场景改造需求。

3.场景型服务商:在产品研发、产品营销、生产作业、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能

源管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等特定环节或场景有较强的服务能力的

数字化服务商。不限制所申报的试点细分行业。须提供不少于6个产品或解决方案,覆盖所申报行业,且至少满足3个约束性场景改造需求。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但应有自身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申报主体2022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含网络和数据安全)、生态环境、产品质量等事故(事件)。

(三)申报主体能够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后续以国家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并依据前述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四)申报主体应具备较强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咨询诊断、改造实施交付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鼓励具备以下条件的数字化服务商参与申报(请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通过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绩效评价的数字化服务商;

2.已入选2022年和2023年南京市“智改数转”服务商资源池,且与本次3个试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已有数字化转型项目合作的数字化服务商;

3.参与其他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有通过验收的改造服务项目案例,且被改造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以上的数字化服务商。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线上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180.101.239.176:9443),按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申报时间:2025年5月25日9:00至6月10日24:00。

四、咨询方式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建设与发展处:025-68788795、68788901

2.线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3382095893,微信号it_go_service

 

注:摘要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