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22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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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2022年度扬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扬文广旅发〔2022〕22号)相关要求,扬州市文广旅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在各相关保护单位自主申报,各县(市、区)文旅部门、市非遗保护中心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核、会议研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2日至28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凡匿名、冒名或者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4-87343178。

 

附件:

1.拟扶持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单

2.拟扶持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项目名单

3.拟扶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1.拟扶持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单.docx 2.拟扶持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项目名单.docx 3.拟扶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