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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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加强和规范宣传文化发展资金管理,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拟定了《徐州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徐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现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书面反馈:

1.发送信函至徐州市财政局教科文处(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西三区535室,邮政编码:221018,联系电话:0516-83734156),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2.当面递交至上述地址;

3.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252996960@qq.com。

感谢您对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财政工作的支持!

 

附件:《徐州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徐州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徐州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