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8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徐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监督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宣传文化发展资金管理,统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宣传部拟定了《徐州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徐州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现就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7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书面反馈:
1.发送信函至徐州市财政局教科文处(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行政中心西三区535室,邮政编码:221018,联系电话:0516-83734156),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2.当面递交至上述地址;
3.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252996960@qq.com。
感谢您对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财政工作的支持!
附件:《徐州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徐州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2024年6月18日
江苏省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2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