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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申报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关于拟申报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清算资金企业及车辆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34号),江苏省收到本地区逐级上报的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等20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涉及22773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25420.8708万元。

按照清算通知要求,江苏省对上述20家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同时对申报企业和车辆进行了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根据资料审核、财务审查、和重点抽查结果,上述20家企业2274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共申请清算资金25404.0636万元。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信厅联系,联系电话:025-69652834(业务咨询)、025-69652843(信访举报)。

 

附件: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江苏省地方公示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9日

附件: 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江苏省地方公示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