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1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常发改〔2022〕243号
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24号)文件精神,按照常州市发改委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常发改〔2022〕241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纾困解难的六项措施》的通知(常发改〔2022〕126号)文件内容,现组织开展2022年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服务业重点领域企业纾困解难)申报工作。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对象为:2022年度在疫情期间主动为承租的服务业企业减免租金的市级以上服务业集聚示范区;2022年度疫情期间积极防控、坚持营运,并在抗击疫情期间有较大贡献的规模以上创新型服务业企业;2022年度在疫情期间为生产生活提供物流保障服务、打通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物流供应链创新应用示范企业。具体详见附件,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22年度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为承租企业减免租金的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申报通知
2.2022年度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型服务业企业的申报通知
3.2022年度市级保障供应链畅通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的申报通知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1.2022年度疫情防控期间主动为承租企业减免租金的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申报通知.doc
2.2022年度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型服务业企业的申报通知.doc
3.2022年度市级保障供应链畅通创新应用示范企业的申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