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镇江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镇江市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政策主题:引导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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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镇江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镇数字发〔2022〕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22年镇江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2日        

 

2022年镇江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抢抓数字化时代发展新机遇,培育发展新动能,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江苏省2022年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镇江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不断做大做强数字经济。

一、发展目标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全年力争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同比提升一个百分点以上,到2025年,力争达到10%。加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招引培育,力争2022年培育数字经济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超40家,实现新增入库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超100家。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制造业“智改数转”取得新成效,全年争创4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新增90家星级上云企业。数字经济发展生态体系不断优化,数字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数字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数字经济产业体系

1.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发展。围绕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等4大类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大招引培育力度。深入实施《镇江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十四五”规划》,优化产业规划布局,大力发展新型基础设施产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产业。提升产业层次水平,聚焦集成电路、光电产业、物联网传感器、智能硬件等高端制造产业以及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加快补齐短板,努力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企业产品附加值。(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各市、区和镇江新区、高新区按任务要求落实推进,下同,不再单列)

2.打造数字经济企业梯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惠企政策。推进数字经济企业梯次融通培育,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计划,建立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挖掘、培养、扶持机制,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企业做精主业、做大市场,成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鼓励我市数字经济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开发数字化转型共性平台,加速成长为具备生态构建能力的平台企业、链主企业。实施数字企业上市培育行动,鼓励优质数字企业多渠道挂牌上市。将“抓好数字经济关键增量”,纳入2022年市项目招引提质增效行动,放宽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签约、落地、开工的认定标准,强化数字经济产业项目招引。(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数字经济先导产业发展。加强工业软件、大数据、区块链等关键核心技术应用,促进本地工业软件进入首版次工业软件应用推广指导目录和国家工业软件供给能力清单。围绕信创主题,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贯、培训、供需对接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信创,力争培育1家省级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先导区。(市工信局牵头)

(二)建立数字技术创新体系

4.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人工智能、未来网络与通信、区块链、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数字经济领域重点方向,加快核心与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重点研发项目5项以上。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产学研合作,突破一批产业卡脖子难题;引导驻镇高校开展前瞻性研究,形成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速数字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重点建设市技术产权交易所,发挥其技术交易、技术合同登记、技术经纪人培训等功能。推动产业创新需求与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精准对接,全年征集数字经济领域技术需求40项以上,举办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镇江)暨2022年高校院所走进镇江产学研合作大会,力争促成校企产学研合作20项以上。实施市重大科技专项,围绕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重点方向,支持企业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数字经济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将数字经济领域人才纳入镇江市产业链人才赋能、青年人才“归雁”、人才平台提升等各类人才计划支持范围,加大数字经济领域急需人才扶持力度。积极引进数字经济领域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和项目,大力开展数字化技能人才培养,聚焦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领域开展项目制培训。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数字经济相关研究,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高端数字人才的自主培养。加强与华为、广联达科技、中国动漫集团等知名数字领军企业合作,建设一批数字技能专业实训基地。举办网络安全、网络布线、CAD机械设计等职业技能竞赛,将数字素养与技能发展融入高技能大赛项目设置。落实江苏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职称制度,在数字经济类职称评审中,加大业绩权重,重点向民营企业优秀员工倾斜,力争年内新增数字经济类人才超1000人次,做好数字人才服务保障。(市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7.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围绕构建全市统一高效、互联互通、质量可靠的公共数据开放体系,加快建设完善一体化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动实现公共数据集中发布、快捷检索、统计分析、安全存储等功能。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责任清单,加大教育、交通等领域数据开放力度,确保开放数据常用常新。完善基础数据库,升级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政务数据资源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无偿共享公共数据。持续完善公共数据开放服务,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开发和利用公共数据资源的良好氛围。(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8.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数据开发利用规则,拓展数据开发利用场景,促进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深度对接,提升数据价值。推动政企合作模式,鼓励国有性质企业参与开发数据产品,创新个性化定制、智能化生产、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构建数据产业新生态。探索在中小企业融资等重点领域业务场景,打造一批公共数据开发应用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数字与实体深度融合、物质与信息耦合驱动的新型发展模式,促进各领域业务创新增值。(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

9.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要素生产、确权、流通、应用、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市场监管体系。积极研究数据资源评估、定价、交易、质押、抵押等全流程资产化管理模式,推进数据资源合规交易、有序流通、高效利用,激发数据流转活力,赋能区域经济蓬勃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数据安全防护。深入实施《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加强数据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组织开展2022年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督查、“网安2022镇江行动”、网络安全应急实战演练、网络安全“飞行检查”等活动,全面提升各地各部门网络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拔尖人才训练营、开展数期CISP等网络安全专业资质培训,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能力。加强对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强化政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数据安全管理,提升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水平。推进全市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构建一体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网络和数据安全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应急协调工作机制,探索构建数字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强化互联网行业自律,加大数据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惩戒。推动数字安全产业发展,提升数字安全创新能力,强化数据安全技术保障。(市委网信办牵头)

(四)健全数字化治理体系

11.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优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打造全市政务服务“总门户”。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进落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推广使用“苏服码”。建设数字化审图系统,实现产业类及重点工程施工图审查“云服务”。建成镇江市党政业务综合平台及统一协同办公系统,整合接入各部门现有办公系统,实现部门100%全覆盖。集约化建设政务云、政务网络、物联感知平台、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建立完善的数据支撑体系和应用支撑体系。推动全市所有涉民涉企服务事项向“镇合意”APP归集,推进“镇合意”APP与江苏政务服务APP深入对接,深化“掌上办事”服务应用,推动各类服务应用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委机要局、市住建局、市政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动经济治理数字化。加快工业运行、商贸流通等部门经济数据的共享,全面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质量和水平。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综合作用,加强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全生命周期管理。迭代升级“镇策通”,实现政策发布、企业诉求、交流互动等功能,加快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推广“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管理方式,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完善精细化社会管理,强化综合网格、微网格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资源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对现有警务信息化基础算力及存储进行升级,营造移动警务生态。推动建立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加快智慧信访建设。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党政机关、互联网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网络治理。推动普惠民生数字应用,加快智慧出行、智慧人社、智慧社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建设。(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信访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动城市治理数字化。加快建设智能化城市管理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市政设施管理平台、夜景灯光管理系统等。构建镇江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智慧监测指挥调度平台。加快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推进全域应急感知和通信网络体系建设,建设一体化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云平台,优化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完善“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体化建设,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管理、分析。推进政府投资的大型建筑工程完成智慧工地系统建设,实现建设工地安全大数据分析功能,提升现场本质安全水平。(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建立镇江市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编制2022年镇江市数字乡村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2022年度镇江市数字乡村“e起致富”苏货直播新农人培育行动,线上培训1000人次以上、线下培训100人次以上。组织开展2场以上本地农产品网络直播。新增建设14个智慧广电乡镇(街道),推动由“看电视”向“用电视”转变。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推进城乡“数字融合”,探索乡村智慧治理新模式。健全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管护,推广市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一体化平台向涉农板块镇村覆盖。加强乡村应急保障资源信息化建设,优化应急资源布局,提高调配效率,进一步提升乡村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大厅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市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提档升级工作,完成试点机构部署上线。启动镇江市区域云影像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16.打造高速泛在、融合智能的网络基础设施。推动5G网络与工业互联网、智慧政务、智能制造、车联网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加大“双千兆”网络和5G基站建设力度,新建5G基站1400个,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换代,推进全市IPv6规模部署,加快互联网IPv6升级应用,强化基于IPv6的特色应用创新。推动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网-云-端”服务体系,引导重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二级节点建设,全力支持智能电气、物流行业二级节点建设。(市工信局、镇江通管办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快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邮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2022年底,完成G312宁镇段智慧公路设计。推进市政公共设施数字化升级,鼓励市场主体深度参与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逐步推进融合视频监控、智能感知前端等元素的智慧灯杆建设,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利用,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局、镇江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强数字化应用体系

18.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落实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智改数转”服务商资源池,培育本地优秀“智改数转”服务商10家,深入开展“智改数转”走进“四群八链”系列活动,组织4场以上走进产业链专场活动,搭建服务商与制造业企业对接交流平台,支持企业建立开放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全年为800家制造业企业免费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对接服务,实施数字化转型优秀解决方案推广工程,开展标杆示范引领行动,新创建一批省级及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全连接工厂。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创新行动、工业软件应用、智能装备升级等行动。加强与国家信通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机构合作,壮大我市“智改数转”智囊团和专家团队,为制造业“智改数转”提供技术堡垒。2022年,开展5场以上“智改数转”人才培训、招引、对接等活动。(市工信局牵头)

19.推动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推进数字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融合应用,引导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物流售后等核心业务环节数字化转型,催生无接触服务等为代表的新业态、新模式。加快镇江港等重点港口开展“5G+智慧港口”和“5G+智慧物流园”应用,大力支持本地重点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和智慧物流发展,谋划建设“集卡来海运业务管理云平台”。持续推动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进程,促进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育幼等民生领域消费线上线下融合,丰富服务产品供给。加快智慧商贸发展,打造一批新兴电商主体,推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本地特色电商平台”。提档升级智慧旅游平台,抓好我市4A以上旅游景区、市级文化场馆社保卡文旅“一卡通”建设应用。拓展“宜游镇江”微信公众号电商平台功能,实现一部手机畅游镇江。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深度开发文化创意数字产品,培育发展数字出版、短视频、动漫游戏、电子竞技、数字创意等数字文化新业态;持续更新“镇江文化云”平台线上文化产品供给,推动基层公共数字化文化服务全覆盖;推进智慧图书馆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促进农业数字化提升。实施智慧农业赋能行动,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各领域应用。深化农业农村云平台和基础数据中心建设,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的智慧农业应用场景,建立模式统一、数据共享的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实现重要生产主体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积极推进品牌特色农产品与电商融合发展,推进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强数字经济生态体系

21.营造良好发展氛围。进一步优化数字经济发展营商环境。围绕数字经济开展政策宣讲、干部能力培训,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者、各行业领域从业者牢固树立数字化发展理念,提升领导干部数字经济工作业务素养。组织数字经济政策落地、项目落地等重要节点的新闻发布会、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和招商推介会。举办多层级、多类型、多领域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大赛,以大赛引人才、招项目、聚资本。加强对数字经济优秀经验与典型案例的融媒体宣传,推动科普内容丰富化、多元化,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需求,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升数字经济载体能级。打造提升大禹山创意社区、官塘创新社区、镇江高新区半导体产业园、句容台湾半导体产业园等一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重要基地。加速园区数字基础设施、创新孵化空间、应用场景建设,推动省级智慧园区和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实现数字产业集群发展,规模能级稳步提升。促进科技孵化载体提质增效,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营”“委托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提升孵化载体运营、管理、服务专业化水平。支持睿泰数字产业园、云时代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微软数字经济创新中心、华为(镇江)数字创新中心等做大做强,形成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积极融入“数字长三角”。全面强化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进“产学研”协同联动创新,以“数字长三角”为核心,大力推进跨区域融合发展,积极融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推进G312创新走廊建设,支持大型央企、民企在镇江设立区域总部和创新研发中心,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服务能力。(市发改委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强组织保障体系

24.强化组织协调。健全数字经济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规则,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推进数字经济工作合力,按照镇江市数字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统筹全市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政策制定、工作协调、监督检查等,梳理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探索建立镇江市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数字经济研究智库,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障。(市发改委牵头)

25.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积极对接省级数字经济专项资金、省级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市级专项资金对数字经济支持和倾斜力度,其中,市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相关专项资金原则上应给予数字经济50%以上的倾斜比例。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以及小贷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和服务,为数字经济提供多元性融资支持。发挥镇江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畅通银企在线融资对接渠道,力争全年融资授信规模超150亿元,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加大对数字经济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强化人才、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市发改委牵头,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镇江市中心支行、镇江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监测分析。开展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制定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建立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考核机制,将数字经济作为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政府重点任务的重要补充,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考核中市级机关单位考核内容。(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镇江通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