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0-14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
政策主题:监督管理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开放创新合作,营造更具国际影响力、吸引力、竞争力的外国人才发展环境,市科技局起草了《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9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苏政办发〔2021〕62号)指出,要“高质量建设一批外国专家工作室”。2022年3月,盐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科技创新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办字〔2022〕20号)提出,“16.集聚海内外人才资源。出台《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高质量推动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规范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工作,打造外国专家集聚高地,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办法》。
二、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主要有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等阶段。通过书面调研等形式,充分学习省科技厅以及苏州等城市的经验做法,参考了《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333号)文件,结合盐城实际形成初稿。在起草过程中向市公安局及11个县(市、区)科技局征求了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经局发展计划与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五条。
第一章 总则:主要说明市外专工作室的建设意义、性质及各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 建设管理:主要明确申报单位、市外专工作室申报基本条件及申报评定程序。
第三章 政策支持:获批市外专工作室后可享受的相关扶持政策。
第四章 绩效考核:明确绩效考核流程、评估结果等相关内容。
第五章 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日期。
关于印发《盐城市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