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7
政策级别:省级
发文部门: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苏体经〔2023〕54号
各设区市体育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江苏省深化体旅融合发展行动计划》(苏体经〔2021〕42号)精神,大力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涌现了一批体旅融合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高质量载体,在丰富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体经〔2023〕28号)等要求,经单位申报、各设区市推荐、省级专家评审、实地考察和社会公示等,决定认定南京玄武湖景区等10家单位为2023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具体名单如下:
南京玄武湖景区
无锡蠡湖体育旅游基地
徐州市云龙湖旅游景区
常州太湖湾露营谷
苏州市金鸡湖景区
盐城中华海棠园体旅融合基地
扬州体育公园
镇江新区航空体旅融合基地
泰州市溱湖景区体旅融合基地
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
经认定的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
希望被认定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加快培育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激发体育旅游消费新动能,引领带动全省体育旅游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更好助力体育强省、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附件: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认定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25日
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