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7
政策级别:市级
发文部门: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主题:资质荣誉
各县(市、区)科技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科技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盐城市离岸孵化器、离岸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盐科高〔2023〕81号)、《盐城市离岸孵化器认定和考核办法》(盐科高〔2022〕150号)要求,经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地方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确定东台(青岛)互赏创新中心等8家单位为盐城市离岸孵化器,确定高性能微波器件(恒达西安)离岸研发机构等6家单位为盐城市离岸研发机构。
新获批的离岸孵化器和研发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离岸科创服务能力,整合两地科技创新资源,打造面向国内外产业政策展示的窗口、人才引入和产业招商的平台、科创产业培育发展的基地,为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新动力。
附件:
1、2023年度盐城市离岸孵化器名单
2、2023年度盐城市离岸研发机构名单
盐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2月7日
附件: 附件1-2.docx
关于开展2023年度盐城市离岸孵化器、离岸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21